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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1-02-24 09:04 浏览数:21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2月22日

2020年度,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被考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教育部门政府职能

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的原则,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精简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目前,我厅行政权力43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

二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重大行政事项均依法依规进行决策,经受了实践检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依照程序充分征求意见,凝聚集体智慧,确保各项权力在制度范围内科学规范运行。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工》和《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按照统一系统入口、统一用户体系、统一数据标准的思路搭建教育大平台,对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44个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整合,基本建成湖南教育大平台湖南教育APP”,能够提供28项教育服务。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本着应入尽入原则,将60个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审批服务处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保障机制,提高集中审批效率,平均办结时限缩短40%,平均审批环节减少20%,教育厅窗口日均办件近700件,实现群众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我厅优化教育政务服务的经验做法,被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转发全省推广学习。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宪法演讲比赛、法治知识网络竞赛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联合省司法厅组织法治宣传周,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开辟疫情防控专栏,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指导教育系统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创建我是接班人网络大课堂,面向全省学生直推思政德育、心理健康、生命安全、劳动创造、文化艺术等育人金课,成为疫情期间全省线上教育主阵地,学习人次超过4亿,被誉为最红网课,先后被中宣部、教育部评为优秀案例,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学习强国等中央媒体予以重点报道和推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开展教育法规检查调研。我厅高度重视教育立法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为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0年配合省人大开展《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省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落实公平竞争与合法性审查、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定期评估清理等制度,启用智慧机关办文系统,从网上审批非涉密文件,完成42份规范性文件的报登、备案和发布工作,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汇编,进一步严明了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是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对市州教育部门提出的法律问题出具高质量法律意见书,对涉及我厅的法律纠纷依法妥善处理,先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0余件,办理行政应诉5起、行政复议3起,我厅全部胜诉。

(三)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启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湖南省教育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正在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教育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处罚项目逐一细化,量化处罚裁量权。根据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教育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政务服务事项等事项编制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在网上公示,实现了减环节、减材料的要求。

二是加强教育重点领域执法。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加大对无证无照、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超前超纲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整改力度,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出台了《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构建起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校园综合治理,联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以项目化、制度化、联动化、专业化的方式大力整治,打造校园安全立体防控体系。加强对高校和中小学校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办理1起违规招生的行政处罚案例。

三是规范教育行政执法案卷。研制形成教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汇编,内容包括案件受理表、立案审批表、询问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决定书等文书,编印给各市州和县市区参考,指导基层执法。组织执法处室(单位)对照省司法厅案卷评查通报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整改,规范执法文书、严格办理程序、完善卷宗归档,提高办案质量。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各级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逐年深入推进,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少数同志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真正理解法治对于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在分析处理教育问题时,没有真正树立起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另外,在抓青少年学生这个普法重点群体上,实效性还有待增强,具有法治专业知识的教师缺乏,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好。

二是教育行政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从执法队伍看,我厅没有专门负责执法工作的人员,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分散在各职能处室,大家平时忙于日常工作,缺乏执法的专门知识,存在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愿执法的问题。从制度规范看,国家1998年制定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很多地方已经不适应实践需要,有的规定与《行政处罚法》衔接不够,需要重新出台指导性文件。从法律供给看,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监管职能没有落实到位,学前教育、终身教育、教育培训等一些领域还缺少法律规范,有的只是政策要求,各类政策文件交叉重叠甚至矛盾,特别是有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执法主体、裁量标准等不清,实践中难以操作。

三是教育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涉及14个业务系统(包括5个国家平台系统、9个自建业务系统),已完成12个业务系统与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暂未与国家业务系统对接,按照审批服务流程五减的要求,在受理材料数量、办理时限、网办深度上还存在差距。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同志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和亲自推动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切实把厅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很好履行了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一是注重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顶层设计,把法治建设纳入《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事业各项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健全教育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亲自担任组长,统筹领导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每年召开厅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注重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湖南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制度,厅委重大决策均要求事先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保证每项决策科学有效。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安排多场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高校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等方面指导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做到了依法决策和依规处事。

三是注重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注重深刻领悟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原文原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持中心组学法和参加各种法治专题讲座,组织新任处级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指导教育系统实施普法规划和学法考法活动,处级(含)以下干部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2020年突出抓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安排中心组专题学习和机关干部辅导讲座,组织观看民法典视频公开课,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交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注重压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抓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厅委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纳入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范畴,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树立了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学法考法内容,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把这一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推进全省教育领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实践等工作。

二是完善教育法治工作体制机制。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新调整厅委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党组)会议事日程,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完善推进法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领导班子有专人分管法治工作。

三是加强教育立法工作。加强与省人大、省司法厅沟通,落实政法处主导、业务处室主责、吸收外部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地方性教育立法研究,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开展《湖南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完成《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性教育法规。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实施,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高中思想政治课和大学法律基础课课程建设,加大中小学法治教师培训力度,推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突出宪法教育核心地位,组织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送法进校园等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学法考法,加大宪法、基本法律、教育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办《湘教说法》栏目,依托湘微教育公众号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五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对现行文件进行重新确认、宣布失效和修订发布,确保行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预防调处教育纠纷。

六是推动高校依法治校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出台我省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省属高校开展章程修订核准工作,适时组织高校章程督导回头看。建立和完善师生申诉制度,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七是探索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规范教育处罚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推动市州、县市区开展教育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

八是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教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做好自贸区教育行政权力下放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确保依法履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平台使用维护,推动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地方教育标准的建设,促进宏观管理向标准管理转变。

九是提升教育政务服务水平。坚持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同步实施,落实好教育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服务清单的实施和动态调整,统一全省事项要素和办理程序。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加强信息共享,简化办事流程,深入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省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办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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